[房地王/胡兆陽報導]


很多人喜歡趁著房地產市場低迷的時候,和屋主議價買屋,因為這樣的時機可能會獲得更多的殺價空間。但是房仲業者建議,買方想要成功殺價、買到心愛的房子時,一定要注意賣方屋主的感受,以免殺價過了頭,結果「議價變吵架」,買房子就不可能成交了。


業者分析指出,想要在房市較冷淡的時期,買到心目中理想價格的好房子,並不是單單依靠精準的砍價能力,而是要兼顧賣方的賣屋感受,所以以下幾個對賣方屋主或建商的殺價大忌,記得千萬要去避免它。


殺價

▲買房子時,不能不兼顧賣方出售房子的感受。


嫌房子不好

雖然民間有一種說法:「嫌貨才是買貨人。」但是根據房仲業者成交中古屋的經驗,如果買方一昧地向賣方屋主挑剔房子的缺點,也不穿插一點房子的優點時,很容易傷及賣方的自信心及自尊心,更會讓賣方認為買方其實沒有想要購買的誠意,就算價格給得再低,買賣雙方也不會有共識,甚至最後變成「議價變吵架」都有可能。


開個沒行情的價

還有一種情形是買方開出來的價錢,比實價登錄的價格低了1~2成,任何一個賣方都不會接受這種價錢。此時如果買方還高談闊論表示,已經查過這裡附近的成交價,才開出符合行情的價格,肯定會讓賣方屋主相當不開心,或是被認為是想要「趁人之危」的投資客,當然買賣雙方也就不容易成交。


賣房子

▲房市走下坡之後,投資客也跟著越來越少了。


一直追問賣房子理由

如果賣屋的對象是一般民眾,枱面上屋主大多會向房仲業者或買方說:「賣房子的理由是因為要移民」、或是「想換大一點的房子」、「工作調動」等等原因。此時在議價時,千萬別花太時間及口舌去探究、或討論屋主真正要賣房子的原因,以免讓原屋主覺得這是在「挖瘡疤」、還是「揭隱私」,根本就不是真心要談價錢。


賣房子

▲賣屋的理由百百種,有時聽聽就好。


有些購屋民眾出了價錢之後、也付出斡旋金給賣方屋主了,但是就在簽訂買賣契約書的前幾天,又反悔想要更改成更低的價格,房仲業界稱之為「回頭殺」、或「回馬槍」,此時容易讓賣方屋主覺得買方很沒有誠意,甚至是被認定成只想撿便宜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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